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能源发展江龙船艇二期屋顶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广东公司能源发展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期屋顶光伏项目位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神湾),地理位置为地理位置为 22.2717°N, 113.3369°E,利用总共约27300平方米, 拟在厂区内彩钢瓦厂房屋面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为3231.76kWp,采用5572块580Wp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采用100kW、125kW组串式逆变器28台,汇流箱8台, 0.4kV并网柜,4个0.4kV并网接入点。将原有高压计量更换成双向计量,具体并网接入方案最终以当地供电局审批为准。设置1套智能监控系统,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环境监测仪,1套清洗机器人。每个屋顶设置1套水清洗装置。
本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含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含钢结构)、试验、调试、试运、投产后第一年运维、质保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加固、基础、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并网设备、计量装置、防雷接地、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清洗系统、接入电网系统、智能化系统设计及施工、给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以及爬梯、围栏、安健环、所有废料(土)处理及清运工作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的设计、采购(含备品备件)、施工(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投产后第一年运维、质保等项目。
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与产权方的关系协调,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试验、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批复为准,电网批复文件中要求增减设备,不调整合同总价。
本项目包含第一年运维费用,运维包括:系统运行、巡检、维护保养、光伏组件清洗(至少2个月全面清洗一次);设备缺陷处理及更换(大部件采用保险理赔方式进行更换的方式下的保险费); 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消防、应急事故处理、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前后检查,必要加固;辅助业主的服务;(调度通信、电力市场交易、电费结算、两个细则费用、补贴申报、办公及后勤耗材供应等)。
关于项目工程,本项目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容量进行建设,原则上建设装机容量不得超出规划装机容量,且超量部分不予结算。如实际建设容量未达到规划容量,则依据合同约定,容量差额部分按照单项目兆瓦单价据实进行核减。兆瓦单价=合同总价÷投标总容量。
计划工期:工程工期为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批复时间为准。项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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