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电除尘器检查及隐患治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7号机组电除尘器检查及隐患治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范围为:
(1)国能台山电厂1-7号机组电除尘器检查及隐患治理工作,材料由投标人提供。
(2)1-7号炉电除尘器灰斗、承重构件,采用角钢、钢管、钢板等进行加固(设计设备灰斗和支撑增加钢材的重量570吨),具体依据技术规范书和图纸。
(3)投标人还须负责施工平台、灰斗、保温箱、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和恢复工作。
2.1.3工期:项目总工期为3年,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6年12月19日结束,在每台机组的大、小修期间进行,工期要求每台机组25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要求天数包含自国能台山电厂通知开始检修之日起,至国能台山电厂现场修理完毕)。
2.1.4项目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以下任一一项业绩:
1)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检修或维护合同业绩;
2)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日常维护(需包含电除尘维护内容)合同业绩;
3)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机组大修(需包含电除尘检修内容)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反映包含电除尘检修或电除尘维护的相关信息页(可以是合同工作范围或技术协议书)、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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