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二期为在建的2×4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电厂地处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距离惠州市中心50公里、广州200公里、深圳市60公里;园区属于封闭式管理,各项安全管理需符合当地政府管理要求,所涉及进出园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按要求在大亚湾公安局石化大队办理通行证,园区实行承包商退出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违反规定者3年内不得进出园区。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综合保障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修维护服务、后勤服务、餐饮服务、车辆服务、行政服务、机组检修服务、防台防汛服务、道路洒水服务、二期办公区服务、集控楼数字化展厅服务等。
2.1.3 合同签订后3年,计划自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连续3年及以上为同一家发电进行企业物业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服务范围应同时包含以下内容:物业维护、车辆服务、会务服务、餐饮服务,合同每年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一业主单位,服务期限连续不中断的多个合同组合满足以上业绩要求的,视为1份满足要求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投标人还需提供每个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多个合同组合的每个合同需提供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6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