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哈尔乌素选煤厂洗选车间901B胶带机落901C溜槽落差达到3米,原有导料槽设计不合理,内部空间小,造成901C胶带机落料时机尾导料槽内部正压过大出现向外喷煤尘现象。910胶带机机尾未安装配套除尘设备,目前粉尘较为严重,易造成粉尘堆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将哈尔乌素选煤厂901C/910胶带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安全隐患治理,实现整治后设备平稳有效运转,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具体改造清单内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901C/910胶带机机尾导料槽拆除 |
米 |
31.5 |
|
2 |
901C/910胶带机机尾燕尾式导料槽安装 |
米 |
31.5 |
|
3 |
901C/910胶带机机尾除尘装置安装 |
套 |
3 |
|
4 |
改造后调试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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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45天内供货到现场。在设备到货,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完成更换、调试工作。如招标人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招标人有权另行通知投标人开工时间,工期顺延(自合同签订后3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二者先到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除尘装置改造或修理或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