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0722-2023FE5326SZF-1
一、项目概况 龙华区海绵城市工作技术咨询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 14日14:00 面临层层考核要求,龙华区亟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支持,促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各项海绵城市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确保龙华区顺利通过深圳市的年度海绵城市政府考核;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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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招标有限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的365个日历天。合同期满前,招标人可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
7.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信用中国”、“中国 ”、“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14日14:00 下午12:00至24:00 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前台( 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3年11月14日 14:00-14: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3年11月9日17:00 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 网( :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3年11月11日17:00 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 网站( )“【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
3. 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 网站( ),在深圳 网站( )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