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江油热电2024年度脱硫用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江油热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为2×300MW火力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系统以一炉一塔、石灰石-石膏湿法强制氧化工艺进行100%烟气脱硫处理;系统按燃煤全硫1.13%设计,脱硫效率≥98.8%,石灰石单耗5.86t/h(单机)。全厂石灰石块制浆系统共2台湿式球磨机,并配有一套石灰石粉制浆系统。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为 江油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度脱硫用石灰石(石灰石粒径10—20mm,CaCO3含量不低于90%),预估供货量42000吨,(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特别约定:合同签订后,如果供应商提前完成合同供货数量的100%,则合同提前终止;如果合同签订的最后期限已到,而实际供货数量未达到合同数量的100%,合同也提前终止。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2.1.3其他:石灰石运输车辆受卸料斗顶棚高度限制,要求运输车辆载重不超60吨且为自卸式,运输过程中需采用篷布遮盖严实。且车辆装载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运输管理相关规定。
2.2 其他:供货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1年);交货地点:国能江油热电有限公司东侧石灰石收料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