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4-2026年四台机组废气达标排放技术评估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27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4-2026年四台机组废气达标排放技术评估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4*3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华北 杨柳青热电厂2024-2026年四台机组废气达标排放技术评估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
2.5 服 务 期: 三年,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1月1日,预计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我厂计划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2024年至2026年四台机组废气达标排放技术评估项目,主要包括比对监测和超低排放监测两个方面的采样、检测、报告出具等全流程服务工作。
本合同为年度维保项目,若招标方每年对投标方评价为不合格将终止合同,若评价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具备CMA资质认证证书。
(2)项目经理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在职近3个月社保证明。
(3)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锅炉废气监测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或盖章页,所附材料需体现服务范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