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中烟工业 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 赣州卷烟厂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为赣州卷烟厂提供日常菜谱制作报备、食材消耗用量测算、接待用餐制作、配合食材验收及领用保管、食材清洗加工、菜品点心烹饪制作、食品留样检测、菜品运输配送、按时供餐开餐、餐厅用餐管理、食堂安全管理、餐具厨具清洗消毒、厨余垃圾收集汇总、厨房餐厅及各服务区域清洁消杀等食堂外包服务。
4、服务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项目估算金额:567万元(含税),189万元/年(含税)。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备注:①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烟草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烟草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江西中烟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选择电汇或个人网银支付(注:电汇支付方式须上传汇款凭证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个人网银支付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账户信息:
账户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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