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307001-230013
一、竞标条件
根据工程需要,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装置一批,采购货物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竞标范围包含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起于一期工程海上田园东站站后,终于松岗站,主要沿蚝乡路和规划沙井路敷设。全部采用地下敷设,线路全长约8.05km。共设站6座,其中换乘站1座,停车场1个,沙埔站采用装配式结构。平均站间距约1.34km,最大站间距2.15km(海上田园东站至蚝乡站),最小站间距1.08km(西环路站至沙三站)。本工程新建东宝河停车场,位于东宝河以南、在建外环高速以北,广深沿江高速以东的三角地块内。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A型车,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km/h。
线路具体走向详见下图。
本项目站后工程分两个工区,由以下单位负责施工:
安装装修四工区工程范围:12号线二期工程四工区工程范围:12号线海上田园东(不含)~蚝乡站~西环路站~沙三站~步涌站~沙浦站~松岗站(含)及东宝河停车场出入场线1条,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负责施工。
东宝河停车工程范围:12号线二期工程东宝河停车场及南、北出入场线,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负责施工。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6月30日竣工,2025年6月30日开通初期运营。
2、竞标范围: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所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二期工程所需各种规格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采购范围如下:
序号 | 材料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
12号线二期安装装修四工区 | 12号线二期东宝河停车场 | 合计 | ||||
1 | 疏散指示标志灯 | DC 36V 1W | 套 | 820 |
| 820 |
2 | 安全出口标志灯 | DC 36V 1W | 套 | 950 |
| 950 |
3 | 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 | DC 36V 5W | 套 | 1450 |
| 1450 |
4 | 应急照明集中控制柜 | 2KW | 套 | 60 |
| 60 |
5 | 区间安全出口 | DC 36V 1W | 套 | 70 |
| 70 |
6 | 区间疏散指示标志灯(带米标双向) | DC 36V 1W | 套 | 1500 |
| 1500 |
7 | 区间三防疏散照明灯 | DC 36V 5W | 套 | 1300 |
| 1300 |
8 | 应急照明集中控制柜 | 1KW | 套 | 50 |
| 50 |
9 | 疏散指示标志灯 | 36V 1W | 套 |
| 828 | 828 |
10 | 双向疏散指示标志灯 | 36V 1W | 套 |
| 17 | 17 |
11 | 疏散出口标志灯 | 36V 1W | 套 |
| 58 | 58 |
12 | 楼层标志灯 | 36V 1W | 套 |
| 29 | 29 |
13 | 壁装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 | DC 36V 3W | 套 |
| 518 | 518 |
14 | 吊装集中电源疏散照明灯 | DC 36V 3W | 套 |
| 403 | 403 |
15 | 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
| 套 |
| 23 | 23 |
16 | 应急照明控制器 |
| 套 | 6 | 2 | 8 |
17 | 光猫 |
| 套 | 45 | 23 | 68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竞标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供货并验收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结算单价。
4、交货时间:2023年11月,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满足竞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深圳市地铁集团 (深地铁[2023]268号文)材料设备品牌库管理办法要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合格品牌名录中任意一家生产企业,分别是“欧普照明股份 ”、“浙江台谊消防设备 ”、“浙江乐思达消防电器 ”、“科华数据股份 ”、“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 ”、“深圳市中智盛安安全技术 ”、“深圳市合广测控技术 ”7家生产企业之一。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企业须满足第1条生产企业全部资格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其代理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竞标产品(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灯具)应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且获得型式检验报告,并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CCCF认证证书。
4、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至今须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供货业绩且具有轨道交通工程供货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提供资料须包含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竞标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上查询(主要查询范围: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是否被接管或是否处于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相关查询结果的截图页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生产企业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同一生产企业总公司和分子公司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