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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漕泾电厂码头前沿水域综合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2023-10-12 0
核心提示:外高桥、漕泾电厂码头前沿水域综合保障服务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
  

外高桥、漕泾电厂码头前沿水域综合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 5060 号;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 8 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

1.

田集电厂一期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总承包

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煤场封闭改造主体结构 及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2.

吴泾电厂、吴泾发电 2024 年-2026年全厂建构筑物维保及灰渣淤泥清理

 工程期限: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

吴泾电厂、吴泾发电 2024 年-2026 年混合垃圾清运处理

工程期限: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2024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2、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4.

外高桥电厂码头前沿水域综合保 障服务

计划工期: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5.

漕泾电厂码头前沿水域综合保障 服务

工期要求:自 2023 年 12 月 01 日起至年 2023 月 12 月 31 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 规格

工期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  服务  费(元)

 

田集电厂 一期煤场 封闭改造 项目总承包

 1 批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田集电厂一期煤场 封闭改造项目总承 包,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 计(施工图设计)、 供货、施工、安装、 管理、调试、试运 行、消缺、消防设 施验收、竣工资料 的最终交付等所有 工作。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规范 书

计划工期: 2024 年 12 月31 日前完 成煤场封闭改造主体结 构及设备安 装调试验收 工作。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发电厂

 1000

 

 

 

 

 

 

 

 

 

 

 

 

 

 

 

2.

 

 

 

 

 

 

 

 

 

 

 

 

 

 

 

 

 

 

 

 

 

 

 

 

 

 

吴泾电厂、

吴泾发电

2024 年

-2026 年

全厂建构

筑物维保

及灰渣淤

泥清理

 

 

 

 

 

 

 

 

 

 

 

 

 

 

 

1 批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吴泾热电厂、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2 家电厂  管辖范围内生产建  构筑物门窗、屋面、 墙顶面、楼地面、  道路、卫生设施等  的日常维修、保养、 消缺;及区域内锅  炉、汽机及生活、  工业、脱硫、脱硝  等各类水池、塔的  半流体排放物不定  期清理,锅炉烟道、 渣斗等部位内粉灰、 渣的清理并运输至  指定地点堆放,化  学树脂换装;煤场、 转运站、输煤栈桥  沿线、煤码头区域  内的所有大小煤泥  沉淀池的定期挖泥  清理,清出的煤泥  及时运输到煤场堆  放,以满足安全、  文明生产要求等。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工程期限: 2024 年 01 月0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上海市闵

行区龙吴

路 5060

 

 

 

 

 

 

 

 

 

 

 

 

 

 

 

1000

 

 

 

3.

 

 

吴泾电厂、

吴泾发电

2024 年

-2026 年

混合垃圾

清运处理

 

 

1 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吴泾热电厂、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混合垃圾 清运处理。工作内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工程期限:1、 上海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  吴泾热电厂  2024年 1 月  1 日 -2026

 

上海市闵

行区龙吴

路 5060

 

 

 

500

 

序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招标范围

技术 规格

工期要求/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  服务  费(元)

 

 

 

 

容包括混合垃圾清  运处理和生活垃圾  分拣:机组检修施  工产生的保温材料、 各类建筑垃圾、杂  草树枝、纸质木质  包装、黄浦江水藻  等混合垃圾的清运  处理;吴泾电厂 10  个收集点 26 桶及  吴泾发电 8 个收集  点 20 桶垃圾分拣。

 

年 12 月 31 日。2、上海 吴泾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2024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4.

 

 

 

 

 

 

 

 

外高桥电

厂码头前

沿水域综

合保障服

 

 

 

 

 

1 批

招标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码头周边水  域季节性安全保障  措施、设备运输安  全影响及风险分析、 桥吊管理注意事项、 日常靠离泊安全保  障、为指定水域或  船舶提供远程管理、 智能预警、安全防  范等服务等内容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计划工期: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 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上海外高

桥发电有

限责任公

 

 

 

 

 

 

500

 

 

 

5.

 

 

 

 

漕泾电厂 码头前沿 水域综合 保障服务

 

 

 

1 批

招标范围:为加强  码头单位安全管理, 保障船舶航行、停  泊、作业安全,需  委托开展码头前沿  水域综合服务保障  项目。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工期要求: 自 2023 年 12 月 01 日 起至年 2023 月 12 月 31 日。

 

 

上海市金 山区漫华 路 8 号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田集电厂一期煤

场封闭改造项目

总承包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 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 获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9.专项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 2 个及以上封闭式煤场(改造或新建) 设计或者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  页(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11.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应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 证),要求担任过至少 1 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本工程允许分包;

(1)钢结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分包单位 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分包人资质须满足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禁止转 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分包商的资质许可范围与分包工程的专业相匹配、 分包商施工的业绩与承揽业务相匹配、分包的模式与项目的特点相匹配;

(3)分包商施工的业绩与承揽业务相匹配,近三年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 全生产事故的,没有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 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4)分包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5)分包的模式与项目的特点相匹配;

(6)分包商应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2.

 

 

 

 

 

 

 

 

 

 

 

 

 

 

 

 

 

吴泾电厂、吴泾

发电 2024 年

-2026 年全厂建

构筑物维保及灰

渣淤泥清理

投标方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方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方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 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 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9、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应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

10、业绩要求:近 5 年内至少具有 2 个火电机组建构筑物施工或同等业绩,投 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 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投标文件 无效。

11、项目负责人资格:推荐的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三、其他要求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

吴泾电厂、吴泾

发电 2024 年

-2026 年混合垃

圾清运处理

投标方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3、投标方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方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方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 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 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9、投标人应具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并且所属车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至少 2 个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投标人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 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1、项目负责人资格:推荐的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三、其他要求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外高桥电厂码头

前沿水域综合保

障服务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系统范围内不存在尚在处置 期内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9、业绩要求:近五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水上安全管理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人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等复印件(应能说 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11、项目经理要求:推荐的项目经理必须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 为准),并要求具有同类型项目管理经验,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工程允许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分包商资质和业绩的要求

(1)分包人资质须满足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和要求;禁止转 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分包商的资质许可范围与分包工程的专业相匹配、 分包商施工的业绩与承揽业务相匹配、分包的模式与项目的特点相匹配;

(2)分包商施工的业绩与承揽业务相匹配,近三年没有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 全生产事故的,没有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 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3)分包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承包商  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4)分包的模式与项目的特点相匹配;

(5)分包商应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5.

 

 

 

 

 

漕泾电厂码头前

沿水域综合保障

服务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 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 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五年内两个及以上相关类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 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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