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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能源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3-10-11 0
核心提示: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能源运输项目招标公告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现龙钢公司厂内运输车
  

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能源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现龙钢公司厂内运输车辆目前大多数为国五、国六柴油及天然气车等(昌龙公司114车辆,外协126台车辆),待一次料场建设后,可将部分外协单位运输车辆置换为新能源车,具体运输项目如下:龙钢至上若钢坯运输、轧钢厂废钢运输、除尘灰/污泥运输、渣处理钢渣转运至泰龙运输、厂内检修用平板车等。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龙钢至上若钢坯运输、轧钢厂废钢运输、除尘灰/污泥运输、渣处理钢渣转运至泰龙运输、厂内检修用平板车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台自有车辆,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为新能源车辆(电动车辆或氢能源车辆),并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有效的车辆购置发票或其他产权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名以上(含20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员。投标人须提供驾驶员的驾驶证,身份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连续三年(2020~2022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1)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8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17时30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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