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341GZG11159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若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3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应注意:1)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
5、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提供的自身独立的证明文件(若有))由联合体的牵头方签名和盖章。联合体投标过程中只要有牵头方完成投标的相关工作即可,参与的成员方只是在投标文件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最终签订的合同中进行签章。牵头方与成员方的组成总家数不超过两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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