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38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
生产生活用水打井手续办理及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国道338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生产生活用水打井手续办理及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隧道管理站、养护工区所在位置地质情况及周边位置的调查,盘坡工区预估打井深度为20M、大通河养护工区预估打井深度为15M、隧道管理站预估打井深度为85M。其中,隧道管理站0~40m段井径为273mm;40~85m段井径为219mm。盘坡工区、大通河养护工区设计井径219mm。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办理打井所需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水质检测报告、成井报告、取水许可证,并完成地质记录及取样、勘测钻井等全部施工内容。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
2.3服务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取水工程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评定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省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8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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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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