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堰市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所需“十堰市2023年第七届运动会舞台舞美、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及服务项目”公开征集潜在投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最高限价:52.48万元 采购需求:舞台舞美、灯光、音响设备租赁服务(含安装、调试、运维等),舞台舞美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雷亚架、黑色TRUSS架、电葫芦、舞美制作、舞台地胶、地面保护等。 灯光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光束灯、电脑灯、LED摇头染色灯、LED像素频闪条灯、LED四眼观众灯、激光灯、追光、大功率薄雾机、雾机风扇、双管气柱机、大功率双管干冰机、灯光控制台、网络处理器、光纤交换机、主信号传输缆、信号放大器、直通柜、灯光师、灯光师助理等。 音响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主扩音箱、主扩音箱、低音音箱、返听音箱、数字功放、数字调音台、接口箱、WAVES服务器、调音台主线缆、无线接收机、无线手持、手持话筒头、AD电源、无线接收机、无线腰包、头戴话筒、AD电源、天线分配系统、有源指向性天线、无线发射机、无线腰包、无线天线合并器、发射天线、话筒、立杆话筒、专业声卡、音频隔离、DI盒、自动混音器、尼夫总线压缩处理器、尼夫反馈抑制器、立体声混响处理器、对讲音箱、对讲话筒、电动葫芦、信号线缆、话筒支架、返听升降支架、音响吊挂架、配电柜、音响师、音响师助理等。 服务期限: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28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方式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
①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②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网络获取。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