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 2023届预备操纵员现场在岗培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9-2-15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 2023届预备操纵员现场在岗培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本华能霞浦核电 2023届预备操纵员现场在岗培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3 标段划分: 华能霞浦核电 2023届预备操纵员现场在岗培训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服 务 期: 预计2023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实施培训,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培训完成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委托方培训甲方所属35名2023届预备操纵员现场在岗培训、考试与授权服务,同时负责整个培训期间食宿和生活所需的市内交通,具体参考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两台及以上核电压水堆机组设施,且具备现场培训条件,培训机组为华龙一号机组或者M310及其改进型机组;
(2)投标人已完成1批及以上“中级及以上的现场操作员”在岗培训。若为内部人员培训,需提供最近批次的在岗培训授权记录证明;若为外部人员培训,需提供最近批次的在岗培训服务合同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