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JPOST-HW-23022-1
招标文件
法人授权的 ;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
开发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详见采购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开标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投标保证金
金额:30000元
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指定帐户。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建友工程咨询
账 号:3305 0161 6782 0000 0134
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缴纳帐户的实际到帐为准)。缴纳时须备注项目名称。
投标人应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入账。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方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 、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即使已经接收的,也可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中标投标人需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模板由我公司提供)且盖章,邮寄或自行送达至我公司。
如对保证金退还手续有疑问的,可咨询我公司财务,财务部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或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存在疑问时,请在2023年09月21日17 时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及电子版一份(U盘)组成,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 “报价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或“电子版一份(U盘)”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装(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在银行开立额度为10万元履约保证账户,出具相应保函并交招标人。合同期履行完毕,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招标人将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最高限价
详见各分项采购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公告、公示媒介
(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19.4投标文件纸质版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19.5招标人如因故推迟采购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并送达到招标人。
20.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0.3 若投标人以
20.4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21、无效投标、废标
2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包装、密封的或由于包装不妥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电讯、邮寄形式投标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评标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4)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响应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7)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3)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4)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5)改变招标内容、服务内容或招标内容出现缺漏项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投标人不足3个,使得招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欺骗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2、开标
22.1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
22.2电子版应答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应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应答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22.3线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2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大会,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委托书密封于投标文件中,在投标文件开封后查验合格也可)。
22.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评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2.6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3、重新招标
23.1按照《业主采购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23.2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则可以转为竞争性磋商(投标人2个)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投标人1个)。
23.3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时,若投标人大于等于3个,但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确认,如剩余有效投标人仍具有竞争性的,则继续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如明显缺乏竞争的,则可以使用其他采购方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终止招标。
24、投标文件评审
24.1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审。
24.2评标须知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25、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网上(网址详见招标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5.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所有强制性条款的内容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6、确定采购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决策确定1个中标人。
27、中标原则
27.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7.2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27.3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27.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的,须上报招标人。经招标人决策同意,或招标人上报其上级单位决策同意后,将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3-5年内禁止参加全省邮政各级单位的采购项目。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8、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中标后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不论此采购项目出于何种原因导致多次招标,中标单位均只支付一次代理服务费。
30、合同签订
30.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0.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由此对本次采购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在银行开立额度为10万元履约保证账户,出具相应保函并交招标人。如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其中标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2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发之日起至整个服务结束前有效。
31.3合同期履行完毕,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招标人将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需采购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营和维保服务,以及配套征信识别服务,以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我省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3个品类,总采购预估额为198万元。
备注:征信识别服务以实际识别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合同 包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限价 (含税) |
采购预估额 (含税) |
评分权重 |
合同 包1 |
1-1 |
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 (基线版本) |
系统(基线版本)开发、部署上线,并按要求完成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基线版本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合规检查、队伍管理、行为排查、非现场检查、平台首页、系统管理、轮岗强休管理、合规文化。 |
1 |
100.00万元 |
100.00万元 |
50.00% |
1-2 |
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 |
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上线,并提供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完成系统培训,完成测试、生产环境所需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资源搭建,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根据系统优化升级的节奏,做好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
/ |
80.00万元 |
80.00万元 |
40.00% |
|
1-3 |
征信识别服务 |
征信识别服务 |
2万份 |
9.00元/份 |
18.00万元 |
10.00% |
备注:投标人须以“合同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合同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二)开发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自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本地化定制开发功能验收。
备注:若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线版本功能验收,招标人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合同周期: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的12个月,合同到期前1个月,若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无异议,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及征信识别服务可再续签1年。
(四)服务
(五)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且投标报价要求保留2位小数(不足2位小数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超过限价将做无效标处理。该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系统设计开发费、系统维保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上线培训及日常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六)需求
三、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一)、总则
(一)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服务实施和系统运行所需要的最低基本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视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乙方应保证本服务中的软件、硬件设备和培训、技术支持等内容在品种、数量上准确无误,如有错漏,应予以补足。
(二)乙方应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出“智能风控”系统业务和技术解决建议,提交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若乙方对本技术规范书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的建议,应逐条说明。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未提出的功能和性能需求,乙方应提出建议。
(三)乙方提供的产品中,涉及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及时解决,不得因此影响项目整体进度。
(四)甲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规范书的解释权。乙方对技术规范书的将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运行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功能和性能指标、以及相关信息安全要求(详见第七点),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改进和优化,直至满足要求。
(六)乙方提出的应用软件系统报价包含所采用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的软件产品,甲方不再出资另购这些产品。
(七)乙方应在甲方办公场地驻场提供服务不少于3人。
(八)乙方提供相关业务及技术培训:
1、省中心现场培训不少于3天,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板端、
2、试点地市培训支撑不少于12天,包括但不限于web端、平板端、
(九)沟通机制。乙方与甲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周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每月召开一次运营分析会。每周会议通过线上方式开展,每月会议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开展,每季度至少到甲方召开一次线下会议。
二)、采购内容
(一)业主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的采购内容包括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的开发、部署上线、联调测试、数据对接以及运营和维保服务,实现本规范书建设内容、附件1-1《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以及本地化定制功能需求书中所有要求的业务功能。
(二)基线版本主要功能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合规检查、队伍管理、行为排查、非现场检查、平台首页、系统管理、轮岗强休管理、合规文化。
(三)系统运营和维保相关的支撑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的规范制度及管理流程的编订、系统功能完善和性能优化及数据分析,完成系统培训,完成测试、生产环境所需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资源搭建,定期做好服务器环境的性能优化、安全检测,根据系统优化升级的节奏,做好配套的联调测试、数据对接等。
三)、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要求
(一)乙方所提供的总体解决方案建议书包括不仅限于开发工期、底层架构、数据模型、运维策略、安全防护、性能优化、实施方案等方面内容。
(二)底层架构应至少包括设计思路、设计原则、技术路线、逻辑架构设计、物理架构设计等方面内容。
(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实施方法、实施步骤、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控制和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等方面内容。
(四)培训方案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教材、操作手册、培训师资等内容。
四)、技术要求
(一)根据以下内容提出“智能风控”系统技术解决方案。详细说明逻辑架构等设计。
1.应用架构。系统采用B/S方式来进行部署,包含以下几部分。
2.网络架构。
(二)乙方建议的系统架构须经甲方评审,按照甲方规划整改后实施。评审结果需甲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需结合甲方现状,提供软硬件部署、配置建议,提出详细的服务器配置、存储容量、网络配置、网络带宽需求,说明计算方法。系统应能满足:
1.响应时间:一般请求<3秒,复杂的请求<5秒;
2.系统能够支持目前通用的操作系统环境,CentOS、麒麟等主流操作系统;
3.Web应用服务支持主流中间件产品,如Nginx、Tomcat等;
4.数据库服务支持主流数据库产品,如Oracle、MySql等;
5.系统处理平均延时不超过2秒;单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3秒;复杂多表数据查询响应时间小于5秒;
6.管理用户并发数:不小于500;
7.基础数据维护类:响应时间<3秒;
8.业务管理类:响应时间<3秒;
9.大型活动性能:并发带宽峰值达到1000M/s,常规活动带宽不小于800M/s,活动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承诺临时做扩容调整,并在事前完成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相关系统稳定运行。
10.以上涉及的软件平台,要具备迁移至对应国产化平台的能力。
(四)运行环境要求
1.软件运行环境要求支持红旗Linux服务器版、CENTOS服务器版操作系统。详细说明软件支持的主流操作系统类型、系统内核、链接库和编译环境要求。具体版本以甲方要求为准。
2.详细说明各种类型客户端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PC端、移动端、PAD等)硬件推荐配置和最低配置,含CPU、内存、硬盘等。移动端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苹果、三星、小米、华为、荣耀、OPPO和C等主流品牌
3.PC客户端应支持Windows(含32位和64位)等操作系统,详细说明客户端支持的操作系统类型和运行库等需求。
4.软件客户端应至少支持IE11及以上、FIREFOX、OPERA、CHROME等主流浏览器中的一种。
(五)集成要求
1.实现不同数据格式之间的转换定义,能够对各种格式的消息进行处理,包括XML、非-XML和非-SOAP格式的消息。
2.支持HTT、WebService、JDBC、REST等多种接口方式,用于系统间互联。
3.智能风控系统应该具备优良的集成设计,包括统一的产品架构设计,统一的安装和配置等。
(六)乙方应提供的系统运维机制建议和相关操作文档,包括不仅限于服务器端、客户端软件升级的方法、步骤,确保高质量的系统交付。
(七)乙方应在系统中提供系统运行监控功能,并通过友好的人机界面供运维监控人员检查应用服务运行、业务办理、接口运行等方面是否正常,通过阈值设定提供主动式的应用软件故障预警、告警和故障场景快照等功能。
(八)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
1.“智能风控”系统中某一部分功能出错不应导致其他功能出错。实现容错处理,能够对操作人员的误操作进行提示。并可以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提高智能风控系统的可靠性,从而提高业务运营的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2.实现数据的安全与完整,保障“智能风控”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在“智能风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应保证数据的完整、可恢复以及事务的完整性。
(九)开放性和兼容性要求
“智能风控”系统应该具备良好的开放性,在底层技术上具备通用性,使用更多的行业标准,例如标准的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架构,开放的单点登录集成标准,开放的应用身份集成连接标准,开放的用户工作流引擎标准等。
五)、系统信息安全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平台中包含的所有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自主版权软件,包括免费软件,都应是消除所有已知缺陷和漏洞的最新版本。乙方不得在所提供的产品中设置可能危害甲方或第三方利益的木马、后门或“陷阱”等。
(二)系统开发安全要求
1.乙方开发环境应采用安全、成熟的平台,使用取得合法版权的开发软件(框架),使用开源软件时要确保从安全可靠的途径获得,原则上使用稳定版本。
2.乙方系统设计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避免已知安全漏洞存在。系统应杜绝使用弱口令、采用技术手段强制用户更新初始口令、限制用户错误口令登录次数等,根据需要限制同一工号同时登录系统等。
3.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应采取技术手段检测并限制用户使用网络环境,避免生产网与互联网同时连接。
4.乙方系统数据库设计应尽力保护数据安全,敏感数据要采取加密、转换等必要的保护手段进行存储。
(三)系统上线安全要求
1.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由甲方技术部门进行安全评估,禁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信息系统上线。
2.乙方提供的互联网版本的软件系统必须部署安全防护设施,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集团互联网统一接入方式并在省中心集中部署。
3.乙方开发、测试环境中涉及网络区域互通的系统必须经甲方技术部门审核,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私自连接导通。
4.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禁止Windows系统部署在省信息中心机房内,乙方原则上也应避免在Windows相关平台上开发建设。
5.系统上线前应清理相关配置及数据,清理测试账号,尤其是与项目无关人员的账号,确保在线系统安全。
(四)系统运行安全要求
1.自系统上线后,乙方原则上应保持系统运行环境与开发测试环境分离,保证在线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乙方应及时更新系统、运行平台及数据库安全补丁,及时堵塞系统漏洞。
3.乙方加强系统运行监控,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如审计、入侵检测、态势感知等,加强运行安全管理,原则上避免外部人员远程维护,如确有需求的,应开设临时账号,控制操作权限,做好日志跟踪,并及时删除临时账号。
4.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要求,开展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智能风控”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至少为三级的要求,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与业主出具的信息系统开办批准文件;乙方开发的系统在通过入网安全检测,消除全部安全隐患后向集团公司申请互联网出口,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方可上线。
(3)用户权限管理:按照系统安全要求加强用户口令管理;遵循职责分离的原则,对不同用户授予所需的最小权限,以实现对应用和内容的访问控制;管理员账号应严格管控,不得随意使用;确保没有任何账号能够对系统的关键数据进行增删改查功能。通过配置用户权限或设置防火墙使其他网络与平台隔离,可识别各种不良攻击。
(4)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查、漏洞扫描,实时自动识别来自各种介质(软盘,光盘,接收各种数据文件等)的病毒并查杀,及时进行漏洞修补。
六)、系统测试、上线发布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产品及开发软件在上线前,应提前提交系统测试方案,测试方案应至少包括:各项测试功能列表、测试范围、测试环境、测试方法及工具、测试时间进度安排、测试不通过时的解决办法、测试目标、测试监督办法等。
(二)每次上线前必须经过性能测试。并应在数据库记录和测试案例内容充分的情况下进行。通过测试,检验系统并发处理能力、业务处理响应时间、批量处理能力、备份恢复速度等各项性能指标。
七)、项目实施
(一)乙方应按照项目建设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部署、上线试运行、上线运行、系统验收、售后服务、运营服务等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人员组织、设备使用、进度安排、过程管控、质量保证、风险控制、知识转移等,并明确各阶段产出物。
(二)甲方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各阶段工作,乙方应负责向甲方实现全面的技术转移,保证“智能风控”系统后续工作的如期顺利进行。乙方需要明确面向项目组各类人员知识转移的方式、方法、内容、形式和结果。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现场顾问、技术专家、推广单位关键用户和系统用户。
乙方负责对各阶段产生的各类阶段成果、交付物进行检查、审核,及时识别出现的偏差或问题,进行修订完善。
(三)乙方应提供安装调试服务: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并提交相应软件介质和许可权利证明等。乙方应提供详细的系统上线和试运行方案,完成平台系统上线工作。应搜集并根据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或反馈,进一步修改系统。
八)、项目管理
(一)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项目管理制度,遵循甲方关于计划、质量、配置、测试、问题、风险等管控要求。乙方须服从甲方对项目推进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考核,乙方需列示管理和考核建议。
(二)在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系统能符合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功能和性能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基线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3.如果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未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基线版功能验收,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相关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应用系统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四)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基线版本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上线运行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组织本地化定制功能的开发。
(七)在本地化定制功能交付前,甲方有权对应用系统进行全面测试,以确认该功能符合甲方的要求。测试在甲方提供的模拟环境或实际环境进行,测试方案和测试软件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参与测试,由此产生的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甲方发现应用系统未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乙方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应用系统各项性能及运行指标满足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要求,则甲方应在试点上线运行之日起 3 日内给乙方签署“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
(八)本地化定制功能通过模拟测试或甲方确认应用系统满足合同要求后 5 日内,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上线运行,即依照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的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上线并投入使用应用系统。
(九)上线运行合格后将进入为期 3 个月的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系统如出现因乙方设计及开发失误所引起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的系统宕机、交易差错率超过规定指标等重大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立即查明原因和尽快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如因此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试运行期满,应用系统达到本文档及《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规定的全部技术、业务功能和性能要求后,甲方将签发“本地化定制功能试运行验收合格证书”(正本两份)。如果试运行期满,仍存在功能、性能等方面问题的,乙方应继续进行必要的改进完善工作,直到全部达成为止,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将由乙方负担,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验收工作无法按序时进度推进,且除此之外的其他条件均已具备,应用系统视为通过对应环节的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则乙方应按约定支付误期赔偿费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验收合格证书签发后,乙方仍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其合同未尽责任和义务。
(十三)验收前的关于系统的一切风险及系统的相关保险事宜均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保密
(一)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甲方生产及经营的机密,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技术规范书中的全部或部分文本。
(二)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制度、文档、数据等,包含甲方的知识产权与商业机密,乙方应明确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信息安全保密要求,签订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不得将本项目相关的资料、文档、数据等,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并提出预防泄密的相关措施及应对泄密的应急方案。
(三)应用软件应对进入系统的数据进行合法性验证,防止非法数据进入系统。对应用软件试图进行的非法操作应能记入日志。
十)、知识产权
(一)甲方拥有本项目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版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拥有乙方提供的第三方和自主版权产品的使用权、修改权。
(二)乙方全面承担由乙方产品中涉及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技术文档
(一)乙方应提供完整的、准确的源代码、目标代码,源代码文档中对主要的函数调用要求作出说明和详细注释。源代码应与详细设计保持一致,并对变更做准确跟踪。乙方应在初步验收时向甲方提交上线版本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存储介质、在竣工验收前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的源代码和目标代码的存储介质。乙方提交版本与在线运行版本的一致性应经过现场编译确认,并由甲方接收人签收。
(二)上线和每次升级后,所提供的安装介质应与上线运行的版本保持一致,并得到甲方现场安装确认。
十二)、技术服务
(一)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上线运行合格后,进入维保期,维保期中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支持、远程支持、知识转移、甲方后续开发和运维的技术支持、故障处理、产品软件大小版本升级、软件补丁升级、系统设备扩容、系统软件升级、系统健康检查与维护等服务。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有效期内,应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乙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的技术人员应以最快捷公共交通工具赶到故障现场予以相应的技术支持。在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恢复时间不得高于4个小时。
(三)乙方应在维保期内每季度提供一次现场巡检,巡检服务至少包括现场维护、咨询、升级等服务,每次巡检后提交产品运行评估报告。巡检工作量不计入现场支持服务工作量。在系统验收后的每次现场服务完成后,乙方服务人员均须向甲方提交《维护技术服务工作报告》。现场服务后,对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服务工程师须至少每周与甲方工程师联系,跟踪问题,分析协商处理方案,直至问题解决。
(四)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第三方产品、开源软件和自主版权软件产品应视同本次开发的应用软件,给予相同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四、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基线版本)
五、合同签约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约主体:业主
二)、付款方式:
*(一)乙方(供应商)须要在甲方(邮政)指定的银行开户,该账户为乙方合同期内货款结算的账户。
(二)合同价格包含了不含税价格和税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则不含税价保持不变,税费、含税价进行相应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中标供应商根据业主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四)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浙江邮政代理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基线版本)费用
(1)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 30% ;
(2)基线版本功能验收通过且稳定运行3个月,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剩余部分。
2、本地化定制功能开发及系统运营和维保服务费用
(1)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通过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的 30% ;
(2)本地化定制功能验收通过且稳定运行3个月,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分项中标价至 65% 。
(3)合同结束后,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
3、征信识别服务费用:
征信识别费用按季度结算,以系统取数为准,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15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征信识别服务费用。
4、合同违约金优先从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业主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
附件4. 供应商承诺(若有)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第一节、报价文件格式
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业主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报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
采 购
注: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的全部内容。
2、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的系统设计开发费、系统维保及更新升级费、网络安全保障费、上线培训及日常推广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费、税费、规费、利润、风险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征信识别服务投标报价为单价报价,数量以实际识别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
项目编号:
金额
序号 |
费用名称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小计(元)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 |
||||||||
合计不含税总价金额大写: 。 合计不含税总价金额小写: 。 合计含税总价金额大写: 。 合计含税总价金额小写: 。 |
备注:
1、投标报价明细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相一致,不一致时,以实际投标单价计算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总计计算错误,以实际投标报价单价计算为准。
2、投标报价明细表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业主金融智能风控管理系统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商务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目
采 购
注:1、后附企业工商年报、审计报告或其他能够体现实缴资本的证明文件、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面,年度审计报告未出的,提供当年12月份的财务报表、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如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如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如有)、CMMI认证(如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认证(ITSS)(如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以往类似项目(风险防范类信息技术项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五、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内容概述 |
合同金额 |
服务期限 |
招标人联系 |
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协议的,则还须提供协议对应的结算单据,如为合同中包含软件开发部分内容的,则须提供软件开发内容对应的结算单据或其他能证明软件开发部分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如有多个同类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投标
5.报价部分(50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公示统一评分。
5.1序号1-1价格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1基准/P1*50%×50;P1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8);P1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5.2序号1-2价格分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价格分=P2基准/P2*40%×50;P2基准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0.98);P2为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
5.3序号1-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经评审后全部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
价格分最终得分为序号1-1得分、1-2得分、1-3得分之和,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部分得分
6、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推荐排序前二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得分和价格分均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记名投票(不得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
不得推荐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报价审查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
7、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对需要询问的问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须如实进行回答。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单位有权向投标人质询,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招标单位、评委会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4)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书面答复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
8、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采购领导小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
(6)其他建议。
四.定标
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经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司决策确定1个中标人。拟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或者终止采购。
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其他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得分排名顺序,自动替补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重新公示、决策后使用。
五.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
(4)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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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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