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招标(WZ20230928-3111-1203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铅酸蓄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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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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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酸性蓄电池 | 1.00 | 批 | 包1-铅酸蓄电池1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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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9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生产商不具备现场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联合体模式进行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5)。授权服务商不得超过1家,且授权服务商应通过相应资格审查。 3.1.10 蓄电池品牌的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均为境外;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标的物产品样本。 (2)产品注册商标:针对标的物,提供以品牌名义在品牌注册所在地的注册商标。 (3)同一投标商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不接受同一标段采用相同制造商的不同品牌投标。投标产品外观须明确显示商标,须附投标产品外观的清晰照片。 3.1.11 须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所属国本土及品牌所属国外的工厂 3.1.12 提供具备CNAS (国家实验室认证机构) 认可的国家级或省部级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标的物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该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带有 CNAS 、CMA、ilac- 印章(对应到每一个产品系列和此系列最大容量的型号);该报告中的生产单位 3.1.13 额定容量蓄电池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应满足国家标准《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19638.1-2014的要求: 提供产品样本(彩页),需包括产品主要性能、特点,产品名称,系列型号,尺寸,重量,容量,设计寿命,设计标准及主要应用领域相关说明介绍。 3.1.14 对12V蓄电池,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否决投标 (1)壳体为PP绿色环保材料,满足UL94-V0阻燃级别:提供PP壳体检测报告。 (2)壳盖与壳体密封工艺:须采用热封工艺。须提供热封设备照片或官方彩页相关信息说明、相关工艺技术说明等证明材料。 (3)蓄电池内部焊接工艺:蓄电池内部单元之间须采用穿壁焊焊接工艺。须提供蓄电池单体解剖图片,可清晰显示单元之间穿壁焊工艺,并提供相关工艺技术说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商必须完全满足以上关键工艺及产品部件的要求并保证其真实性,应提供蓄电池生产商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商单位公章。 3.1.15 投标标的物系列产品运行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产品(对应到每个系列)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运行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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