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委托,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红河卷烟厂2023年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编号:C53A00523001092)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 2.2服务内容:承担红河卷烟厂2023年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包括:1、动力集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及安防监控系统三个系统的首次定级备案及测评;2、滤棒存储固化输送系统、成品物流管理系统、制丝集控系统等13个等保测评时间达到2年的系统进行再次测评。上述两项工作产生的一切相关服务在本次招标产生。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红河卷烟厂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3其他要求 (1)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办公楼四楼410办公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现金或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其他方式不支持。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人资格条件
4.资格审查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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