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 水务部水处理五车间化学水系统水质智能检测系统改造多参数水质检测系统1套(WZ20230826-3809-11683-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多参数水质检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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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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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参数水质检测系统\SiO?:0-200ug/L ±5%FS Na+:0-200ug/L ±5μg/L 浊度:0-2NTU ±5%FS 硬度0-500mg/L ±5% 氯:0-2mg/L ±5%FS 酸:0-10mmol/L ±5%FS 碱:0-10mmol/L | 1.00 | 套 | 包1-多参数水质检测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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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招标工作结束后,业主视情况对入围供应商生产产品制造、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如有与招标技术文件★号条款不符的予以否决 3.1.8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9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0 本次招标只允许生产商/制造商参与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参与投标。 3.1.11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内石油化工行业不少于3台(套)的水质检测系统的业绩,该业绩的仪器具有一机多点多参数的特点,且满足≥8路水样及≥7 项检测参数的并行检测。投标文件中必须有业绩列表,并提供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价格可隐去)、签字版技术协议、中标通知书或供货通知书。 3.1.12 系统应具有多通道采样功能,实现不同采样点多通道自动取样连续分析,至少支持 8 路 样品通道同时接入分析,样品通道支持临时或紧急开启/停用控制,分析流程和频次根据需求实时调整 3.1.13 水质智能检测系统应能够支持多种传感器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酸度、钠离子、总硬度、 总碱度、浊度、游离氯、二氧化硅。 3.1.14 投标文件应当参照本规格书的内容编写,并进行必要的说明。投标文件应有卖方、制造商和所提供系统的简介和应用业绩表。 3.1.15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17 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系统(https://)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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