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旭腾飞工程管理 受业主的委托,就业主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投标人申请参加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
1.2招标编号:HNYZ-2023-5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驻马店市 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维修车型为燃油车和新能源车(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服务期限:2年
2.5入围数量:2家
2.6服务
2.7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需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或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3.3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
3.4投标人在当地设有维修及办公场所,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及车辆维修人员(需提供技工证及电工证);
3.5投标人须提供一份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
3.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或“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
3.8被业主
代理机构:中旭腾飞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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