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春公司2023年配电自动化改造工程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方案(23932009)(WZ20230818-2955-1119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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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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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110KV及以下485总线双网260-100台 | 1.00 | 套 | 包1-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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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鉴于新春公司地处新疆,投标商须在标书中承诺按用户要求将物资 为满足应急处理,确保生产所需,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3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72小时内到达现场。 3.1.7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且判定结果为符合,报告须带有CNAS或CMA标志。 3.1.8 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同意如招标人需要可以公开其投标书中的资质、业绩和设备等内容。 3.1.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11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投标人如已完成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易派客平台查询截图。 3.1.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 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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