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拓市电招】SEI中海油大榭石化聚丙烯项目固定式D类干粉灭火装置2台(WZ20230905-3603-10955-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固定式D类干粉灭火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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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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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粉灭火设备 | 2.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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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供货范围不少于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3.1.7 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1.8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否决条款。 3.1.9 投标商应具有近5年内聚烯烃工况D类干粉灭火系统成套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以隐去),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予以证明。合同内容至少包括:装置名称,产品规格,数量及签字盖章页等。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其业绩在评标时不被确认。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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