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上海石油办公家具采购框架协议(WZ20230811-1923-1025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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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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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塑家具 | 1.00 | 批 | 包1-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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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制家具 | 1.00 | 批 | 包1-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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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钢木家具 | 1.00 | 批 | 包1-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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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制家具 | 1.00 | 批 | 包1-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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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承诺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已认证的提供证书)。 3.1.7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具有家具类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订单)以及对应发票(以发票日期为准)。 3.1.8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采购订单要求如期供货,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或延期供货,否则自愿按照《中国石化物资采购供应资源管理办法》(中国石化物〔2019〕192号)等相关制度,根据违约情况接受处罚。 3.1.9 绿色采购要求:投标商承诺(书面承诺并法人签字盖章):所供办公家具的木质板材环保要求为E0级;板材切割后必须进行完全包边处理;粘合剂的甲醛释放依据最新检测标准GB18580-2017,应≤0.124mg/m3;漆面采用环保型漆或水性漆;家具采用可降解、可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包装物。 3.1.10 承诺标的物报价不得高于投标人与中国石化系统单位在3年内签订的已有框架协议价格,投标人如在中国石化存在上述并行框架按照同类产品最低价格执行。 3.1.11 投标商承诺在招标单位无不良供货记录。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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