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江汉本部盐化工在线PH/COD/氨氮分析仪框架协议(WZ20230815-3809-10174-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PH/COD/氨氮分析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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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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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线PH/COD/氨氮分析仪\0-200 mg/L 0.4% 不防爆 预处理系统+取样系统+机柜 | 3.00 | 套 | 包1-在线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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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须提供出现功能故障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24小时内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号关键性技术条款要求。 3.1.8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与标的物同类产品或包括但不限于(在线PH分析仪、在线COD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仪,三种分析仪中任何一种设备即可)供货业绩(开标日前36个月至招标公告发布前,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附合同和发票,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提供彩色扫描件,发票及清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9 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诺负责完成标的物的环保验收、比对试验,并完成与当地主管环保部门的联网。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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