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平掌等22个光伏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
2.2 规模: 长度以勘察设计数据为准。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个标段如下:
标段1:大理片区黑场、上登头等11个光伏发电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标段2:普洱片区大平掌、哈尼村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标段3:版纳片区大平掌、曼戈龙等8个光伏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序号 |
标段名称 |
发电项目名称 |
线路电压等级 |
联络线 |
联络线 |
单回线路长度直线距离(km) |
联络线预估总长度(km) |
备注 |
标段1
|
大理片区黑场、上登头等11个光伏发电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
云龙县黑场光伏电站项目 |
35kV |
1 |
240/30 |
2.3 |
3.45 |
35kV集电线路接入团结光伏升压站 |
云龙县上登头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4 |
6 |
35kV集电线路接入团结光伏升压站 |
||
云龙县大兆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4.7 |
7.05 |
35kV集电线路接入云顶村光伏升压站 |
||
洱源县牛香登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8 |
12 |
35kV集电线路接入大枫树光伏升压站 |
||
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项目 |
35kV |
3 |
240/30 |
5 |
22.5 |
35kV集电线路接入居居麻光伏升压站 |
||
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项目 |
35kV |
1 |
240/30 |
3 |
4.5 |
35kV集电线路接入居居麻光伏升压站 |
||
永平县北斗乡阿未席光伏电站项目 |
35kV |
1 |
240/30 |
7 |
10.5 |
35kV集电线路接入栗树坪光伏升压站 |
||
漾濞县阿里郎光伏电站 |
35kV |
2 |
240/30 |
8 |
24 |
35kV集电线路接入鸡街光伏升压站 |
||
漾濞县新寨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4.5 |
6.75 |
35kV集电线路接入鸡街光伏升压站 |
||
巍山县青云光伏电站 |
35kV |
2 |
240/30 |
13 |
39 |
35kV集电线路接入鸡街光伏升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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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弥勒山光伏电站 |
35kV |
2 |
240/30 |
8 |
24 |
接入柿坪里升压站 |
||
标段2 |
普洱市大平掌、哈尼村等3个光伏发电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
澜沧县大平掌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35kV |
2 |
240/30 |
16 |
48 |
接入芒汇河升压站 |
孟连县哈尼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35kV |
1 |
240/30 |
8 |
12 |
接入允山村升压站 |
||
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项目 |
35kV |
1 |
240/30 |
14 |
21 |
接入半坡箐升压站 |
||
标段3 |
版纳片区大平掌、曼戈龙等8个光伏项目联络线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
景洪市勐旺乡大平掌光伏电站 |
35kV |
4 |
240/30 |
7.5 |
45 |
接入亮塘升压站 |
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曼戈龙光伏电站 |
35kV |
3 |
240/30 |
5.6 |
25.2 |
接入曼景缅升压站 |
||
景洪市大渡岗乡大荒田光伏电站 |
35kV |
2 |
240/30 |
6.4 |
19.2 |
接入曼景缅升压站 |
||
勐海县打洛镇曼轰村大曼陆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1.6 |
2.4 |
接入南弄升压站 |
||
勐海县打洛镇龙利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1.3 |
1.95 |
接入南弄升压站 |
||
景洪市基诺乡巴卡村洛科新寨光伏电站 |
35kV |
1 |
240/30 |
4.5 |
6.75 |
接入洛科大寨 |
||
景洪市大渡岗乡大干坝大渡岗村光伏电站 |
35kV |
2 |
240/30 |
5 |
15 |
接入亮塘升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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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关累镇藤蔑山二期光伏电站 |
35kV |
5 |
240/30 |
4 |
30 |
接入藤蔑山一期升压站 |
2.4工期:接到发包人进场通知后,90天内完成联络线工程建设。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参加上述三个标段投标或任意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标段须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报价),并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投标。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参加三个标段投标的,每个标段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配置不允许相同。每个标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配置不允许相同。
2.同时开工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相同,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兼任。
2.4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2.4.1线路工程
(1)范围:以光伏场区各地块架空线路终端塔为分界:架空线路终端塔(包含终端塔)至汇集站(升压站)35kV开关柜,包含架空线路、电缆、光缆(或光纤)通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至汇集站(升压站)开关柜电缆的电缆头制作、试验、安装,所有与本工程范围内直接电气联系的架空线路杆塔上所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验等工作,所有直接本工程范围内箱变或电缆分支箱直接电气联系的电缆安装,所有与本工程范围内直接通讯相连的光缆(或光纤)熔接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2)项目核准:与本线路工程相关的所有专题的编制与报批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的核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环保、水保、环评、文物、军事、民航、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用地预审、林地可研、地质勘探、水文气象、节能、矿产压覆、稳定性评价、路径协议、社稳报告、线路核准等。
(3)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线路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完善、图纸的编制和完善,提供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最终版初设方案、施工图纸、相关专项技术说明等,初步设计方案须符合云南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4)设备材料采购
①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及集电线路工程电缆、导线、OPGW光缆、杆塔、金具、电缆头、电缆连接架空线路杆塔上所有设备、防雷接地等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二次转运、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
②送出线路及集电线路工程所需的其余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标识标牌(参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手册》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手册》)、电缆标示桩(符合发包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5)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及集电线路工程的钢塔架设、线路跨越、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隧道的施工、电缆上塔终端场施工、光缆敷设、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标识桩、电缆试验、光纤熔接、防雷接地等设备和材料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线路施工中跨越或穿越桥梁、隧道、涵洞、渡槽、管道、公路等相关的审批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为满足本工程所有临时设施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费用包含在总价中。以上项目的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
(6)负责送出线路及集电线路工程跨越停送电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需带电施工的项目,带电施工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负责整个线路工程的电子化移交工作。
(7)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村民及相关单位的协调,确保满足项目施工及工期要求;负责用地租赁、用地手续办理(含永久用地、临时用地、林地及林木砍伐)、地面附属物补偿、征地等所有与施工有关的用地工作,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8)负责送出线路及集电线路工程调试、维护、保修、验收、移交,并配合系统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
(9)负责投运前各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健康竣工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等)、电力质监站备案及验收(含电力质监站备案及验收、电网公司启动验收、防雷接地验收等)等全部工作,满足线路投运的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10)负责按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按要求移交档案资料。
2.4.2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
(1)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设计方案的编制,图纸的编制和完善,新建或改造方案须满足接入系统功能要求,符合云南电网公司相关规程规范。
(2)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涉及的新间隔扩建、一二次设备的拆除、施工、安装、调试、试运、实验、标识牌完善等,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
(3)所有设备材料。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涉及的一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护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计量系统、开关柜、电缆、导线、光缆、防火材料、标识牌等)的采购、催交、运输、二次转运、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
(4)负责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过程中的停送电协调工作,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过程中需带电施工的项目,带电施工措施费由承包人承担。
(5)负责办理对侧间隔新建或改造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电网公司、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质监,并取得相应报告、相应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6)负责按要求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按要求移交档案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和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资质等级要求,须附资质等级证书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的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服务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每个标段配置项目经理1名,每个标段的项目经理配置不允许相同,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35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须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及对应的业绩合同,或者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对应的业绩合同);
②设计负责人(设总)要求:每个标段配置设计负责人1名,每个标段的设计负责人配置不允许相同,应具有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证书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附证书扫描件);
③施工负责人要求:每个标段配置施工负责人2名,各标段施工负责人不得相同。具有至少1个35kV及以上的架空线路工程担任施工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须附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及对应的业绩合同,或者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对应的业绩合同);
④安全负责人要求:每个标段配置2名安全负责人,各标段安全负责人不得相同。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或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须附证书扫描件;
⑤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最近至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各标段的主要管理人员数量须满足“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的特别说明”要求,并按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承担。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3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