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三营镇中心小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 以隆审批投资复[202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化县张三营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三营镇中心小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项目
2.2建设
2.3建设规模:塑胶场地铺装 4003 平方米,硅 PU场地铺装 748 平方米,铺设广场砖 3209 平方米,沥青场地铺装 307 平方米,新建院墙 535 延长米,新建垃圾池 35 平方米,新建领操台 24 平方米,新做升旗杆1个,新建电动铁艺大门及门柱8 米,新建砖砌沙坑 1个,新做平缘石25 延长米,新做台阶 47个,新做大门及门柱饰面维修 1处,新建雨水管道 21 米及检查井2座,更换原有检查井井盖及井圈 26 套,校内土方开挖及回填 1236 立方米,改造排水管网及校园内拆除工程。
2.4最高限价:¥3924666.85元。
2.5计划工期:13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放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5日上午10:00 至2023 年7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ggzy/),进行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与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本项目开标评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抵达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无需递交原件审核,全部证件审核以上传电子版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 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可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报价部分)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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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