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赵州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赵州项目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行审投资备字 (2023)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赵县兆融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赵县兆融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数字赵州项目;
2.1.2建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个底座建设内容包括:领域智算云、AI智算中台、智能进化推理平台、数字孪生平台、物联网平台。 2个载体建设内容包括:云数据中心、城市运行指挥中心。 3类数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库、主题库、数据治理服务。 4个领域建设内容包括:城市大脑、招商运营、双碳管理、健康医疗。 5个运营场景:智慧停车、智慧灯杆、智慧社区、新能源运营、新零售运营。
2.1.4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为20年(建设期3年)。合作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后可以延长。
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合作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国家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须要单独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合作方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地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④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08:30至2023年7月27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 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