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电项目2024-2025年度(二年)固体废物现场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2 建设规模: 8×600MW+2×660MW+2×300MW。
2.4 计划工期: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7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托克托电厂除灰方式均为干除灰,共建有 17 座砼体灰库,所有灰库均安装有双轴搅拌器湿灰装卸设备和干灰散装机干灰装卸设备,以便粉煤灰的及时运输。托克托 电厂现有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各建有粉煤灰分选系统 1 套,三期建有集装箱翻转设备一套。
本项目承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600MW+2×660MW+2×300MW 固体废物(粉煤灰) 现场综合利用管理服务工作, 包括灰库放灰设备操作、分选、翻转设备运行操作、现场综合 利用车辆调度、过衡统计、化验、绿化保洁、厂内干灰、调湿灰(皮带设备故障时)放灰工 作、铁路运灰沿线积灰清理、托电东门车辆冲洗装置的辅助管理、王玉营转运站整体管理、 灰库安全防护设施维护、安全环保、文明生产、辅助分公司办公及现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需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 96 人,其中必须配置项目经理 1 人、现场主管 3人、安全员 2 人,分选运行操作人员 12 人,翻转设备运行操作员 6 人,灰库干灰、调湿灰放 灰人员 20 人,化验人员 2 人,卫生保洁 19 人(含司机 3 人),过衡计量人员 16 人,辅助办公人员 12 人,王玉营站台治安管理人员 3 人;
(2)配置机械 3 辆:铁路巡线用车、洒水车、装载机;
(3)负责灰库综合利用放灰操作,包括干灰散装机和汽车侧加湿搅拌机等设备操作;负 责托电东门运输车辆洗车装置管理;负责分选设备、翻箱机设备的运行、操作;负责粉煤灰 化验,取样等操作;参照甲方班组标准化管理要求或所在发电企业 6S 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负 责灰库区域安全警示标示、防撞条、防坠器、安全带悬挂装置、声光报警等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负责指挥调度粉煤灰销售车辆,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车。
(4)负责灰库现场区域(含广场)卫生保洁,运灰专用铁路沿途积灰清理,现场地沟、地坑等区域的定期清理工作,卫生责任区域地面的定期洒水、苫盖等抑制扬尘措施;
(5)负责办公场所、现场各值班区域保洁工作。
(6)负责王玉营集装箱中转站区域门禁管理、卫生保洁及磅衡管理,负责王玉营集装箱中转站区域安全环保整体管理工作。
(7)负责销售及处置汽车衡过衡称重及管理、数据录入,办理车辆和人员出入厂单据, 建立汽车衡值班台账,做好基础数据统计、整理、分析、上报工作;负责销售、处置磅单取送工作。
(8)负责辅助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治安交通管理和消防保卫管理,协助甲方为现场车辆和人员办理入厂手续并备案,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9)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投标人应在近三年(含正在执行的业绩) 需具有 1 项固体废物现场管理服务项目的相 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4 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员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