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石化储运部冷水机组招标采购(WZ20230809-2333-972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石化储运部冷水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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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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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爆风冷冷水机组 | 2.00 | 件 | 包1-冷水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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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和“▲”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卖方对重要技术条款必须逐条响应,并给出相关技术指标;如有与本技术规格书描述的要求不一致但能满足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未明确响应的一律视为偏离,标注“▲”偏离项不得多于3项,否则否决其投标。 3.1.7 投标人2020-2022年内,在国内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内具有2个不同用户、制冷量≥570Kw风冷冷水机组供货业绩(以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业绩参数,需提供技术协议)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3.1.8 投标人具有标的物整机性能测试设备,提供带铭牌清晰设备照片和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在公司范围内带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清晰设备(带铭牌)照片及设备性能说明等据实证明资料。 3.1.9 接受投标人为生产商或境外注册外资品牌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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