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专业辅助容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专业辅助容器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工程每台机组配置1台闭式水膨胀水箱、1台辅助蒸汽疏水扩容器,两台机组共用2个低压分汽缸及1个中压分汽缸。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两台机组,每台机组配置1台闭式水膨胀水箱、1台辅助蒸汽疏水扩容器,两台机组共用2个低压分汽缸及1个中压分汽缸。
2.1.3 交货时间及地点:2台低压分汽缸和1台中压分汽缸,2023年10月底交货;辅助蒸汽疏水扩容器、闭式水膨胀水箱2024年8月底交货。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交货地点为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或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压力≥4.0MPa、温度≥350℃分汽缸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