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LED大屏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昱公司LED大屏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响应国家关于煤矿智能化建设需求,推进关于完善煤矿智能化及两级公司的建设要求,对标GB/T 34679-2017《智慧矿山信息系统通用技术规范》,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及矿井实际情况,建设集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大数据分析、视频展示、应急救援、智能决策等于一体的集中展示应用平台,将公司生产现场重要的关键数据和视频画面高质量、高清晰度的显示和展现,便于指挥中心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精准下达指令。由于华昱公司及下属矿井目前调度室集中展示平台及会议室设施使用年限已久,多数设备老化严重且性能落后,不能满足智能化建设要求,需对集中展示平台进行升级。使之满足实际需要和智能化建设的要求。需要对华昱公司及下属煤矿调度大屏及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现对以上业务进行招标。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调度大屏、会议室升级改造工作。
2.4服务地点: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
2.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30%,安装调试正常运行、验收合格后付60%,留10%作为质保金。
2.6结算:结算时中标单位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则按合同不含税价作为支付的全部价款。
2.7报价要求:不含税总价(另需按单位按清单分项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3份LED大屏建设项目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投标人为合同履约方。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或提供的证书已过期),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7月13日 上午:9:00至2023年8月2日 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