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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2023年黄埔油库一区码头增设油气回收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码头油气回收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2023-07-13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dlztb0
核心提示:2023年广东石油黄埔油库一区码头增设油气回收系统设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广东石油黄埔油库一区码头增

2023年广东石油黄埔油库一区码头增设油气回收系统设备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广东石油黄埔油库一区码头增设油气回收系统设备采购(WZ20230731-5509-9450-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码头油气回收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油气回收系统\吸附 油气 500m3/h 95%
1.00
包1-广东石油 黄埔油库一区码头油气回收系统设备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企业须具备油气回收防爆合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证书》(应包含安装、修理、维护能力)。

3.1.7 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3.1.8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油气处理装置满足油气排放质量浓度<20g/m3且处理效率≥95%的排放要求。(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1)

3.1.9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2)

3.1.10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3)

3.1.11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包括油气回收装置、船岸安全装置、制氮装置)所选设备组件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且为低耗能设备。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包括油气回收装置、船岸安全装置、制氮装置)安装调试完成后,需在使用单位监督下进行试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进行设备验收,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4)

3.1.12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保修期内设备损坏的,投标人予以免费修复;保修期内设备无法修复的,投标人予以免费更新;投标人承担保修期内因设备免费修复或免费更新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该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基础施工等。(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5)

3.1.13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①活性炭免费质保8年,机泵及防爆电机免费质保5年,系统整机免费保修期为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相关部门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5年;②油库油气回收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接报后8小时内到达油库现场并给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③本次新建油气回收系统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6)

3.1.14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7)

3.1.15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投标人满足或优于《油气回收处理系统技术规格书》中的所要求。(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8)

3.1.16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关于质保期内维保响应时间、罚金,以及履约保证金条款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09)

3.1.17 投标人需书面承诺:关于质量保证金的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承诺书10)

3.1.18 投标人的标书内容需书面响应:编制详细可行有效的吸附塔防淹塔联锁保护措施方案,实现液位超高联锁停泵、关阀功能。

3.1.19 投标企业具有至少5例2020年以来(以安装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的成品油库成功实施案例(要求活性炭吸附吸收法,处理能力在500m3/h以上(含),油气排放质量浓度<20g/m3且处理效率≥95%),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

3.1.2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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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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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ding.sino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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