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标号:POWERCHINA-0104-230510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北方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物资设备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项目所需的粉煤灰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海口市南渡江龙塘大坝枢纽改造工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辖区南渡江上,新建枢纽拦河闸位于原枢纽坝址(龙塘坝)下游70m,距龙塘镇约1km,距海口市29km,距入海口约26km。
本工程是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生态补水、发电、旅游等,并为改善上游防洪排涝创造条件。待水源保护与通航矛盾解决后,可兼顾航运。拟建枢纽正常蓄水位8.35m,相应库容为1640m³,校核洪水位14.25m,水库总库容为1.4亿m³,工程等别为II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2、竞标范围:竞标方须承担本次竞标采购物资的生产或代理销售、出厂前的检验、运输、装卸、交货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竞标方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II级 | 吨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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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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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招标方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招标方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竞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竞标方保证所供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竞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环保、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竞标方应在竞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综合单价和总价。竞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竞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竞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竞标总价。
(4)本次竞标价格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5)竞标方在竞标时需提供招标拟供应标的物的检测报告1份。
(6)本次招标竞标方所投标的物必须满足国标要求,若检测不合格,所供该批次材料全部进行退场处理,竞标方需赔偿招标方所有损失,若因竞标方所供标的物质量缺陷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竞标方赔偿招标方所有损失且承担法律责任。
4、交货时间:2023年07月至2025年05月,具体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
6、质量要求:(1)本次采购的粉煤灰产品必须符合现行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质量保检测。
上述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必须满足本项目业主组织的工程质量专家巡查组现场抽检、工程监理部试验室和采购方现场试验室针对本工程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特定要求和本竞标文件第七章之“技术规范”的要求。
(2)粉煤灰进场时必须同时配带材质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
(3)竞标方所供材料必须满足以下强制要求:
原材料名称 | 检测项目 | 指标 | 备注 |
粉煤灰(F类Ⅱ级) | 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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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失量(%)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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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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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水量比(%)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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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竞标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来源合法合规,不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方造成任何影响。
8、付款方式:
8.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8.2竞标方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在竞标方尚未提供招标方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招标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竞标方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招标方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8.3 本次招标的付款方式:每月16日竞标方应针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运抵招标方指定地点并经招标方签字确认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后,于18日前向招标方提供全额增值税3%或13%专用发票挂账后,提供货款发票为一票制。由招标方每月资金支付计划,于次月支付上月成交货物发票金额(扣除5%质保金)的60%-80%,剩余货款(扣除5%质保金)转入下一结算周期,在所有货物供应完成且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招标方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招标方、竞标方双方协商确定。
8.4本次采购货物的质量保证期6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终止或所有标的物供货完成且验收完成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期内,竞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材料的缺陷等竞标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竞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 8.5 本次招标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110.2655万元、税后113.5735万元(税率3%)、税后124.6000万元(税率13%),若竞标方竞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竞标。 竞标方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竞标方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通过交通产品认证的厂家,同时应取得ISO9001认证或CCC认证; 4.有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所生产的产品能够达到招标方材料设计技术参数要求。 5.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生产要求,有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标准,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6.具有标的物的生产资质证书; 7.特种行业必须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经营(充装)许可证、安全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运输许可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标识等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8.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固定的生产场地,具备较强生产能力和交货保障能力; 9.产品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具有质量、价格优势,并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现场提供同期技术服务; 10.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近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交通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厂家直销材料需提供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海南省内至少有两项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附用户单位或物资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相关工程的用户评价意见等)应具有标的物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竞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招标状态; 1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竞标方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准入材料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有效证明,如:厂家授权书、授权承诺书、代理产品资质等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标的物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代理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产品供应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认证的供应商,同时应提供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 4.所供标的物具有水利行业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新产品还应提供技术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 5.代理供应商企业的资信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有关文件。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海南省至少一项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附用户单位或物资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相关工程的用户评价意见等),应具有标的物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6.竞标方能开具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金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一定规模;具有保证供货的资金周转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为现场提供同期技术服务。 8.竞标方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9.竞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招标状态。 10.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三、竞标方资格要求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bid.powe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