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2项目规模:供热系统运行、维护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个供热采暖期
2.4招标范围:负责供热区域内供暖问题,包括:配合业务所进行换热站系统运行调整、换热站文明卫生及网系井内阀门的操作;配合电气、热控人员对电气、热控设备进行维修;配合换热站设备检修更换;用户楼内及室内供热设施漏泄维修,腐蚀严重管线更换及温度不达标处理等工作;供暖期内的其他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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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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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招标人不接受连续2年及以上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供热管网运行维护或发电企业运行维护合同业绩。所有合同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要求能够有效显示供热管网检修或供热管网运行维护内容),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11 12:51到2023-07-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