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 电力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新疆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电力改造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12180。1.3 项目类别:工程类。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序号 | 招标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 | 单价限价 ( | 项目预算 ( | 备注 |
1 | 电力改造 |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 | 详见招标控制价(另附) | 5668000 | 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2、招标人发出的预估数量和金额,仅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招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所报价格包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装卸货、运输、材料保管等费用,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报价中体现。
3、投标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
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5、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电力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电力改造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 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可开展本项目服务内容。(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