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业主2023年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3-11400,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义乌市 自有车辆(机动车、汽油摩托车、电动二、三轮车)保险服务项目事宜;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1个标包,中标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00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数量 |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
预估采购金额 (含税人民币) |
评分权重 |
一 |
1 |
义乌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车辆情况参考附件1,具体根据投保时招标人提供车辆信息为准。 |
137辆 |
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100% |
129万元/年 |
86% |
2 |
义乌市全地区邮政和速递汽油摩托车辆保险服务,车辆情况参考附件1,具体根据投保时招标人提供车辆信息为准。 |
47辆 |
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100% |
1万元/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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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义乌市全地区电动二、三轮车辆保险服务,具体根据投保时招标人提供车辆信息为准。 |
457辆 |
450元/辆/年 |
20万元/年 |
13% |
(二)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作承诺。
(三)合同期限:2年,若结算费用达到合同总金额,则本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四)投标报价说明:
1、机动车:按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报价包含: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货车:驾驶员10万、乘客2万;其他机动车型(10万×行驶证上的座位数)、第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10万)、代收车船税、不计免赔率及所赠送的服务等内容。*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100%(包含上年度有出险记录或新增的所有车辆)。
2、汽油摩托车:按折扣率(自主定价系数)报价。报价包含: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30万)、车船税。*最高限价(折扣率)不高于100%(包含上年度有出险记录或新增的所有车辆)。
3、电动二、三轮车:按每辆/年进行单价报价。第三者责任保险30万元(含物损),累计赔付,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元或绝对免赔率10%,两者以高者为准。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保险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五)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服务要求。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支公司。
2.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规发票。
2.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4被列入浙江省邮政 或业主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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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地 |
联 系 |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