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大港电厂综合楼及培训基地主楼部分修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5464,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大港电厂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部,现有4台32.85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31.4万千瓦,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及相关附属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距离天津市区约50公里,交通便利。本工程为大港电厂综合楼及培训基地主楼部分修缮工程。
2.1.2招标范围:包含培训基地主楼室内和楼道装饰装修、给排水施工、外墙保温和墙面腻子涂料施工及屋面防水施工等;综合楼建筑物外墙铝塑复合板材更换、全隐框玻璃幕墙更换、综合楼门厅修缮、卫生间修缮等项目。
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120日历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幕墙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0㎡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业绩和国内企业建筑幕墙工程合同业绩各1份(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业绩和建筑幕墙工程合同业绩可以同时提供,也可分别提供)。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建筑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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