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与范围
1.项目 2.项目 3.施工内容:对连廊区域内乔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化带移植,工程量清单详见下载附件。 4.项目控制价:13.7万元 5.工期要求:5天 6.绿化养护质保期:≧3个月 7.结算方式:包干价。中标单位需在完工后提供结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和结算。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款的2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总价的98%,剩余2%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履行完合同质保义务后无息退还。 三、服务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或情况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不接受联合体;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五、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需留下联系人的姓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七、说明: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八、附件下载 连廊建设区域乔木修剪、砍伐、移植及绿化带移植项目工程量清单 平面及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