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溃坝淹没危害性分析与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公开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依据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2号),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黄河公司各站已经编制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其中预案中缺少大坝溃坝洪水计算、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析,下游洪水淹没范围图及人员撤离、转移路线图等内容,且编制内容不完整、没有经过专家评审等问题。为了符合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要求,需对黄河公司所属位于青海、甘肃、宁夏三省区黄河干流班多、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盐锅峡、八盘峡、青铜峡和大通河流域纳子峡、金沙峡12座水电站开展大坝溃坝淹没危害性分析与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除苏只、八盘峡、金沙峡为中型水电站外,其余均为大型水电站)。各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和灌溉等综合特性。
(2)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分别与黄河公司下属10家二级单位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委托方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实施地点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1 |
班多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2 |
龙羊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羊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3 |
拉西瓦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4 |
李家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5 |
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6 |
苏只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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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石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石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8 |
盐锅峡水电站 |
甘肃盐锅峡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9 |
八盘峡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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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铜峡水电站 |
宁夏黄河水电青铜峡发电有限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1 |
纳子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2 |
金沙峡水电站 |
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1.2工程相关信息
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实施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
电站名称 |
工程等级 |
坝型 |
库容(亿m³) |
具体地址 |
距省会距离(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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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班多水电站 |
二等大(2)型 |
混凝土重力坝 |
设计0.15 34;2018年实测0.0542 |
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镇班多水电站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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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羊峡水电站 |
一等大(Ⅰ)型 |
混凝土重力拱坝 |
设计276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龙羊峡镇龙羊峡水电站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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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拉西瓦水电站 |
一等大(Ⅰ)型 |
混凝土双曲拱坝 |
10.79 |
青海省贵德县拉西瓦镇拉西瓦水电站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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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家峡水电站 |
一等大(Ⅰ)型 |
三心圆混凝土双曲拱坝 |
17.5 |
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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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伯峡水电站 |
一等大(Ⅰ) |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
6.2 |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公伯峡水电站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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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苏只水电站 |
Ⅲ等中型 |
复合土工膜防渗型堆石坝 |
0.455 |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甘都镇公伯峡水电站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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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石峡水电站 |
二等大(Ⅱ)型 |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
2.94 |
青海省循化县积石峡水电站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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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盐锅峡水电站 |
二等大(2)型 |
混凝土宽缝重力坝 |
设计2.7,2020年实测0.7 321 |
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盐锅峡镇盐锅峡水电站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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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八盘峡水电站 |
二等 |
混凝土重力坝 |
设计0.52,2020年实测0.3 332 |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八盘峡水电站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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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铜峡水电站 |
二等大Ⅱ型 |
混凝土重力坝 |
设计6.06,2018年实测0.3 874 |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青铜峡镇青铜峡水电站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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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纳子峡水电站 |
二等大(2)型 |
面板堆石坝 |
7.33 |
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苏吉滩乡纳子峡水电站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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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沙峡水电站 |
三等中型 |
混凝土闸坝 |
0.026 |
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加定镇金沙峡水电站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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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对黄河公司所属班多、龙羊峡、拉西瓦、李家峡、公伯峡、苏只、积石峡、盐锅峡、八盘峡、青铜峡、纳子峡、金沙峡等12座水电站开展大坝溃坝淹没危害性分析与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
1.2.2主要工作内容和工期
本次招标项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对各水电站开展大坝溃坝淹没危害性分析与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
主要内容包括: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处理,依据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国能发安全规【2022】102号)、《水电工程溃坝洪水与非恒定流计算规范》(NB/T 10805-2021)要求,分析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可能发生的溃决方式,溃坝相关计算,分析溃坝洪水对下游河道、重要保护目标等造成的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绘制水库溃坝风险图,确定溃坝影响范围内人员转移线路及避险安置方案,形成《黄河公司12座水电站溃坝淹没危害性分析报告》;根据分析报告,按《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L/T 1901-2018),编制《黄河公司12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监管机构(国家能源局)专家库专家进行评审,并按《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办法》要求,邀请地方政府、流域调度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审核与地方政府相关预案的衔接情况。协助招标方按照地方政府、监管机构有关要求完成预案向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的报备或备案工作。
1.2.3工期
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已甲方开工令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工期内完成黄河公司所属12座水电站大坝溃坝淹没危害性分析与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包括报告编制、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意见进行修订,提交终稿(包含书面、电子版),协助完成报备或备案工作。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商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并参与过大型水电站坝工设计或大坝溃坝分析研究工作经历的人员。
1.5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承担过3个及以上一等大(I)型常规水电站设计工作(附合同复印件及项目核准文件),且水电站已投入运行。
(2)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十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大型水电工程大坝溃坝分析研究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含研究报告目录和主要关键内容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