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职工食堂、公寓楼)外包工程食堂餐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六安市裕安经济开发区。
2.2.项目规模:现有职工食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共有约360个餐位,餐厅分一、二两层,可同时容纳 500人就餐,餐厅包厢设在二层,4个包厢,可同时容纳45人就餐。公司现有内、外部人员就餐总人数约450人,公司每天早上就餐人数约300人,中午就餐人数约350人,晚餐主要以运行人员为主约80人。公寓楼包括客房和单身公寓,其中客房共计90多间,可同时容纳100多人住宿。单身公寓房间55间,主要用于刚进厂学生居住。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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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61/16-QT-04701 |
六安公司后勤服务(职工食堂、公寓楼)外包项目 |
1.负责食堂菜品清洗、烹饪、售卖、运行餐配送,食堂食品安全、卫生保洁等相关符合食堂正常运行的服务。2.负责做好公司公寓楼、单身公寓房间保洁、布草清洗及接待室、会议室、餐厅包厢等相关服务工作。3.不负责后勤服务任何采购类工作。4.甲方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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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安公司后勤服务(职工食堂、公寓楼)外包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2项食堂餐饮类业绩,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9 16:30到2023-06-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