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两座水电站电梯换型改造招标公告
就青海黄河水电公司两座水电站电梯换型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1)本招标项目分为A、B两个标包。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龙羊峡、公伯峡两座水电站,为满足电站安全生产需要,提高电梯运行的可靠性,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求,现需对上述两座电站的6部电梯进行更换。
(2)本次招标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龙羊峡发电分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3)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龙羊峡水电站、公伯峡水电站。
(4)买方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标包 |
买方单位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A |
龙羊峡发电分公司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羊峡发电分公司 |
1011-LYX-SB/JG-[2023]第9号(总67号) |
B |
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合同洽谈时确定 |
1.1.2买方相关信息
序号 |
实施单位名称 |
买方现场所在地 |
距省会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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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羊峡水电站 |
青海省共和县龙羊峡镇 |
距西宁市147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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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伯峡水电站 |
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 |
距西宁市14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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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主要设备:客用电梯6台套(其中龙羊峡电站3台套、公伯峡电站3台套)
(2)附属设备:配套通讯电缆、图像设备、电梯门禁管理系统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以及电站原有电梯的拆除、新电梯的安装等相关施工作业也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两座电站6台旧电梯拆除(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施工安全措施及安全投入需满足第7章安全文明作业管理要求);
(2)拆除后的电梯及所有附件需全部交回买方指定地点;
(3)所采购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4)6台新电梯换型改造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5)6台新电梯现场安装和调试、联调试运行;
(6)负责办理旧电梯拆除、新电梯安装的相关告知报备、检验和退用、投运手续(包括:施工前到施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电梯拆除、电梯安装告知;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办理使用登记、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确保新电梯能够正常投运使用;
(7)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相关试验报告、电气原理图、井道布置图、敷线图、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参数);
(8)提供配套的售后服务;
(9)本项目电站客用电梯的改造,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电站对电梯的技术要求。在电梯的设计、选型、配置之前,投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复核电梯井道、层门、轨道等关键部位的相关尺寸,以确保电梯设计、选型、配置与现有井道匹配;
(10)对于构成电梯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电梯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特别提醒:
(1)不允许投标人选择性投标,必须对A包、B包同时投标和报价。招标人将对A、B包统一进行评审,最终选取一家投标人作为A包和B包的中标人。
(2)本项目为电梯换型改造,在新电梯设计之前,卖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电站现场,对电梯机房、井道、层门、轨道等部位相关尺寸进行实际测量记录,为新电梯设计提供准确的现场数据。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
A包:买方指定地点车下交货(龙羊峡水电站办公楼、大坝7甲、厂房安装间)。
B包:买方指定地点车下交货(公伯峡水电站中控楼及行政办公楼)。
(2)交货时间及方式:
A包、B包总工期分别为180天。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现场车下交货(交货批次与买方协商确定)。120天内完成旧电梯设备拆除、新电梯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当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须即刻着手办理特种设备投运所需的各种证件。具体拆除及安装调试开工时间以买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若项目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买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相应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企业。
(1)授权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3)生产制造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客梯)A级〕(旧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4)授权代理企业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或电梯安装〕(旧证);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证)。
(5)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要求选择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如日立、奥的斯、上海三菱、东芝、蒂森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至少提供过2台套高速直梯(≥3m/s)和5台普通直梯(1-1.5m/s)供货及现场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可见电梯参数、数量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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