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南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南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平开投资审字〔2022〕00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2202-130198-89-01-593406),项目业主为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柏坡经济开发区南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首站工程、供热管网工程及道路破复工程。
2.3建设范围:西至平山连接线,东至G338国道,北至工业路,南至轻工路。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按初步设计批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④采购要求:所有设施设备采购前须经建设单位、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考察并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15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壹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壹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1)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提出方式:“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 网”在线提出,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3年6月8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石家庄 平台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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