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审字(2022) 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监理。
2.1.2建设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河北省元氏县劳动技工学校建设项目,学员规模为620人,项目总用地面积137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60.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490.56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2470.32平方米。(一)综合教学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250.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780.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0.32平方米。(二)报告厅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355.26平方米。(三)食堂(风雨操场)地上两层,建筑面积2354.94平方米。(四)成品门卫5个、体育活动区及其他相关室外附属工程。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止。
2.1.6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地址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5其他要求: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本项目技术部分为暗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暗标评审;④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元氏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⑤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先进行注册。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现场办理流程参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 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