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F35风机叶片采购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1.1工程概况
茶卡盐湖风电场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西北约26千米处,海拔3060米~3070米,面积约107.2平方千米。茶卡盐湖风电场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兆瓦XE112-2000型直驱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为9481.2万千瓦时,设计多年平均利用小时为1896小时,2017年9月22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风机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升压至35千伏,共由2条35千伏集电线路汇流至切吉西330千伏升压站。
风机叶片型号为东泰DT112-2000/A7型,长度54.5米,2022年5月F35风机发生一只叶片失效事件,需对F35风机叶片进行更换。
本项目为茶卡盐湖风电场F35风机3支叶片及附件采购、剩余2支叶片和轮毂下塔、新叶片组装和吊装工作。
风电场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风电场名称 |
交通条件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1 |
茶卡盐湖风电场 |
位于青海省共和县切吉乡西北约26km处,距离西宁260km。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风力发电分公司 |
1.2招标范围
1.2.1采购一套(3支)风力发电机组叶片,叶片能够匹配哈电(湘电)2.0兆瓦XE112-2000型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叶片采购包含新叶片运输、吊装(旧叶轮下塔、旧叶片拆除、新叶片组装及吊装),采购82颗轮毂与发电机连接螺栓,型号:M36×860,强度10.9级。投标人需提供叶片第三方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包含叶片设计准则评估报告、叶片设计评估报告、叶片型式试验评估报告、叶片最终评估报告、采购叶片与原机组匹配性相关证明材料。完成F35风机叶片更换后,需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评估验收。
1.2.2完成叶片更换工作后,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国际权威机构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确保机组安全、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设计要求。
1.2.3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本次采购叶片相关评估报告,收到招标方正式供货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到货验收后10日内完成吊装工作。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发包人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叶片生产厂家,具备风力发电机组叶片自主研发、制造、生产能力。
1.4.2分包单位资质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
允许吊装工作分包,分包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的企业:
(1)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特殊说明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叶片第三方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包含叶片设计准则评估报告、叶片设计评估报告、叶片型式试验评估报告、叶片最终评估报告、采购叶片与原机组匹配性相关证明材料。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完成过至少50台2.0兆瓦风电机组叶片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内容要显示风机台数和机型)。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