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招标人)就业主渠道产品装卸搬运服务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SZT2023-SX-QT-FW-0328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确定1家中标单位。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标的为运城市 及所辖13个县(市、区)渠道产品装卸搬运服务,主要为渠道业务各类货物的接卸搬运等相关工作。
2.服务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最多顺延两次。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可结合生产运行情况随时增加、减少及调整业务量。如服务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个近3年内同类业绩;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投标人必须具有运城本地服务能力。在运城市范围内设有公司或 (办事处等),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为准。接到通知1天内,能够按照投标人要求服务的地点、业务量、装卸车时间等提供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发售
六、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6月20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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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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