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南航地面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北京南航地面服务 2023年度大兴机场中转、航延酒店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768。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该项目为南航大兴机场中转、航延旅客进行酒店服务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5家合作酒店(A类1家,B类3家,C1类8家,C2类3家)。综合考虑目前南航北京大兴机场中转及航延旅客酒店服务实际需求,要求A类、B类、C1类合作酒店的服务所在地必须在 CZ202300876801
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并加盖公章)
住宿520(元/间/天)
265
160000
1家(暂不补招)
早餐25(元/人/餐)
125
午餐45(元/人/餐)
125
晚餐45(元/人/餐)
125
夜宵25(元/人/餐)
125
车辆交通服务20(元/人/单程)
235
子包2:B类
编号CZ202300876802
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并加盖公章)
住宿450(元/间/天)
465
240000
补招3家
早餐20(元/人/餐)
225
午餐35(元/人/餐)
225
晚餐35(元/人/餐)
225
夜宵20(元/人/餐)
225
车辆交通服务20(元/人/单程)
300
子包3:C1类
编号CZ202300876803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并加盖公章)
住宿345(元/间/天)
20000
7693600
补招8家
早餐15(元/人/餐)
5500
午餐30(元/人/餐)
5500
晚餐30(元/人/餐)
5500
夜宵15(元/人/餐)
5500
车辆交通服务20(元/人/单程)
14930
子包4:C2类
编 号CZ202300876804(已完成)
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并加盖公章)
住宿310(元/间/天)
1400
500000
3家(已完成)
早餐15(元/人/餐)
420
午餐30(元/人/餐)
420
晚餐30(元/人/餐)
420
夜宵15(元/人/餐)
420
车辆交通服务20(元/人/单程)
141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住宿、餐食含税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食本身费用、过程中的服务费用、城建费、人工费及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车辆交通服务含税限价包括但不限于从大兴国际机场往返约定地点的车辆使用费、人工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2.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3.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及其补充说明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注意:早餐与夜宵单价报价须一致,午餐与晚餐单价报价须一致,否则作报价无效处理。
4.★本次公开招标为框架采购,招标人发出的预算金额仅为在框架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本框架合同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如招标人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5.其它补充说明:
(1)招标人根据业务需要,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资质、酒店硬件设施及环境、实际房间可用量、住宿服务质量、餐食服务质量、车辆服务质量等,结合审查情况进行实际业务分配。
(2)本次评审得分排名仅确定首次业务分配顺序,合同签订后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定期结合中标人的住宿服务质量、餐食服务质量、车辆服务质量、软性服务、房源响应情况、其它合作配合度等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以季度为周期进行考核,首次业务使用以招标评审排名为准轮流,发生考核评估后业务使用以考核排名为准调整业务分配顺序。
(3)若出现中标人违约等其它导致业务暂停无法满足招标人业务需求的情况,业务分配原则上根据现场实际需求,由其它同类中标人依照上述业务安排方式轮流承担,中标人不得就以上业务分配问题追究招标人责任。
(4)如果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招标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5)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酒店考核评估,考评不合格的酒店将取消合作资格,具体考核方案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的为准。
(6)针对招标人的航延旅客,投标人须为其提供免费餐食(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及夜宵)及车辆交通服务(如有),招标人根据实际用量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7)针对招标人的中转旅客,投标人须为其提供免费早餐及车辆交通服务(如有),招标人根据实际用量支付相关费用;其他旅客餐食(包括午餐、晚餐及夜宵)的餐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向旅客收取,招标人不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为南航大兴机场中转、航延旅客提供酒店服务 | 原则上住宿及餐食服务地点为投标人酒店;车辆交通服务(如有)服务地点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航站楼与供应商酒店间的往返路程,其他服务地点以采购人的实际指定为准 | 1年合同期内,全年全天随时提供服务,具体以采购人航班情况的实际需求为准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的各项资质齐全且在有效期内。(①《特种行业许可证》、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③《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上述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投标人须符合所参与子包对酒店星钻级的相关要求:子包1投标人须是挂牌五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5钻(含)以上的酒店;子包2投标人须是挂牌四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的酒店;子包3投标人须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的酒店;子包4投标人须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3钻(含)以上的酒店(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截图并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