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选煤厂外委生产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0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选煤厂外委生产运营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选煤厂,是高头窑矿井的配套项目,与矿井布置在同一工业广场内,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境内的昭君镇查干沟村南。选煤厂设计规模为1000万吨/年。年处理原煤1000万吨,日处理原煤30303.03吨,小时处理原煤1893.94吨。选煤厂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30天,日工作16小时,两班生产,一班检修。选煤厂服务年限为63.4年,与矿井相同。选煤厂建设工程由大地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包设计建设,2011年12月份竣工投运至今。
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20名运维人员,负责从原煤仓下至装车站、矸石仓下、煤泥装运点的所有生产系统及相关生产辅助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煤质采制化设备的维护和中小修;选煤厂所有需更换机电设备的拆除、安装、调试等(不包括技改);机电设备中小修、运行、保养、维护及维修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在服务期内选煤厂智能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系统更新及管理;并负责中小修配件、材料、油脂、药剂等;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维护修理、日常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管理及环保等方面全过程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单份合同处理能力为500万吨/年及以上重介质选煤厂运营项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处理能力、选煤方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如无上述关键页为无效合同)。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01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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