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庆石化碳一板块安全环保提升及节能优化改造项目速度计与密度计(WZ20230605-3809-703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密度计与速度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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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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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放射性密度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0-550kg/m3 4-20mA+HART 隔爆型 0.2级 | 2.00 | 台 | 包1-密度计与速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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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煤速度计\数显式 0-15m/s 2.5% | 8.00 | 台 | 包1-密度计与速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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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射性密度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0-1000kg/m3 4-20mA+HART 隔爆型 0.2级 | 2.00 | 台 | 包1-密度计与速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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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放射性密度计\Cs-137 闪烁检测器 0-550kg/m3 4-20mA+HART 隔爆型 0.2级 | 6.00 | 台 | 包1-密度计与速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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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随报价应提供所选用密度计和速度计的外形尺寸图、支架图、重量及产品样本,以便确认。产品样本应为官方发布的正式样本。 3.1.7 放射源应选用IV类源或V类源,严禁选用Ⅲ类源及以上的放射源;严禁使用退役源。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1.8 投标方所投产品型号应已在国内同类装置中相同工况(气化装置)相同介质(粉煤+氮气)不少于3 家、每家不低于4 台的使用业绩,每个用户使用不少于4 年,并且连续无障运行不少于3 年的合格产品(需提供最终使用用户的使用证明,盖章有效)。投标方随报价文件必须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中的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相同;业绩证明必须提供清晰的原合同复印件(合同金额可覆盖隐去,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前)、技术附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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