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排土场及213#北卡车排土场绿化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南排土场及213#北卡车排土场绿化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元宝山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境内,地势平坦,公路直达矿区,距离赤峰市区约50公里,交通便利。最大冻层深度2米,地震烈度为8度。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露天煤矿南排土场及213#北卡车排土场绿化工程施工位置位于元宝山露天煤矿南排土场、西排土场、213#卡车排土场及234#胶带机范围内。以上位置现已排土到界并完成了削坡、整形工作,此次招标需要对该区域内的树苗及草籽进行采购、种植及养护。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整个工程共计采购樟子松58147株,棉槐627286株、撒播草籽129.47公顷,其中27414株樟子松及123.87公顷草籽进行材料采购不需要种植及养护,其余30733株樟子松及5.6公顷草籽和627286株棉槐为本次招标单位负责种植及养护,养护期为3年(不含种植当年)。南排土场边坡、平台及道路左侧和213#北卡车排土场道路左侧种植樟子松,种植间距3m,株地径3~4cm,高度1.5~2m。南排土场、213#北卡车排土场坡种植棉槐,规格1m×1m,株地径0.4~0.6cm,高度0.6~1m。整个治理区域内空地均撒播草籽,草籽选取及用量:豆科:禾本科:菊科=5:4:1(紫花苜蓿:沙打旺:黑麦草:燕麦草:波斯菊=3:2:2:2:1),播种密度每公顷40kg。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标前审图记录。
计划工期:工期365天,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其他:
由于施工地点分散,施工现场条件变化较多,存在部分地段施工工程量发
生变化的可能,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此因素,如有对此因素考虑不足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结束后经过平煤公司和地方相关部门验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或绿化工程业绩合同业绩 2 份(单份合同额 300 万元及以上),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担任环境治理或地质灾害治理或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近1年内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