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部分盟市中心机房精密空调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项目
2.3资金来源:区 承担100%
2.4采购预算:24万元
2.5招标内容:为乌海市中心机房(2台)、鄂尔多斯市中心机房(1台)更新5.5KW机房专用精密空调,为巴彦淖尔市中心机房(2台)、阿拉善盟中心机房(1台)更新12.5KW机房专用精密空调
2.6交货期:
3.1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3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的;
3.5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